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校视察重要讲话精神,隆重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建校100周年,充分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2019年“我校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结合相关规定和工作部署,我院团委现将本次推荐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2019年“我校青年五四奖章”原则上共设置10个,并另设“我校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10个左右;分别按青年科研工作者、青年领头雁、青春领路人、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共五个类别设置,各类别评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我校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办法》。
二、学院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自主申报和系所单位推荐:4月4日-4月7日
(请申报人和系所单位于以上时间内将申报人姓名和申报类型发至团委潘麒羽)
2.院级考评会:4月8日
(拟定于8日上午11点,学院228会议室进行公开考评,确定校级候选人,每个类别至多一个。积极参与和支持团委工作的申报者将给予优先推荐。)
3.公示:4月8日-4月10日
4.提交申报材料:4月9日-10日
校级候选人要认真填写“我校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登记表或“我校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登记表,并整理出申报个人或集体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请于4月10日16:00前,将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事迹材料(材料各一式两份,参评学生需提交个人成绩单),提交至团委,
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anqiyu@nankai.edu.cn(以单位+参评人/单位名称+我校青年五四奖章命名邮件)。
联系人:潘麒羽
联系电话:022-23508380
附件:1.“我校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
2.“我校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登记表
3.“我校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登记表
电光学院团委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