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〇届本科毕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的学生,执行2016 级《我校本科学生学则》及2016 级培养方案;其中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执行入学年级的学则及培养方案,也可执行降入年级的学则及培养方案,二选其一,必须完全按照所选年级执行。
一、延期及提前毕业申请
1.延期毕业申请
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制度,尚未到最长修业年限的学生,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延期毕业:
(1)学生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加上本学期已选课程学分,未达到本人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总数的;
(2)学生已获得双、辅修课程学分加上本学期已选双、辅修课程学分,未达到本人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总数的。
其中,已完成本人培养计划(包括已修课程学分及本学期已选课程学分)的本科生不允许申请延期毕业。
2.提前毕业申请(针对2017级学生)
在校时间尚未达到基本修业年限的本科生,已获得课程学分加上本学期已选课程学分满足本人所在专业培养计划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总数的,可申请提前毕业。申请通过后,学校将视作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二、申请流程
1.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需填写《我校本科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其中因主修专业申请延期毕业的,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教学办周老师邮箱,zhouecheng@nankai.edu.cn;因双、辅修专业申请延期毕业的,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双、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办邮箱。
2.申请提前毕业的2017级学生需填写《我校本科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2),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教学办周老师邮箱,zhouecheng@nankai.edu.cn。
3.延期毕业或提前毕业申请截止日期:3 月17 日。学生需待实际开学后,提交纸质版至教学办公室或双、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