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天津市科技局最新要求,现加强对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如涉及项目调整,相关手续须在执行期内完成。我们梳理了2023年9月资助期满需结题的项目(详见附件1),请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参照任务合同书中论文、专利、人才培养等各项指标,结合自己的研究工作实际情况,如需办理项目调整(延期、终止、变更等),请务必于2023年9月20日前报送《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详见附件2)至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审批。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 调整协议中,申请调整的主要原因、调整后的具体安排和保证措施请详细撰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任务合同书规定的工作指标及研究内容;
(2)实际完成的工作指标及研究内容;
(3)未完成的原因及后续保证;
(4)请注意:申请延期的最长期限为2024年9月30日,须写明延期的具体日期。
2. 调整协议一式四份,A4纸正反打印,超过两页须加盖骑缝章;
3. 调整协议需完成签字盖章,具体签字盖章处请见下图。其中加盖校章和法人章事宜,项目负责人可通过OA系统申请,凭OA审批单前往津南校区综合业务东楼247办理;也可前往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03宁洁老师处审批(联系电话85358472),然后前往津南校区综合业务东楼247办理。
报送地址:天津市科技局(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联系电话:我校科研部项目办 85358126,85358472
天津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58832982